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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幼编颁布功夫: 2018-05-23271 次浏览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关于传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由排污单元掌管组织验收有关问题和水性漆出产过程废水是否为危废叨教的回复,并给出了有关补充文件条款。
关于传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由排污单元掌管组织验收有关问题的回复
2017年8月3日,环保手下发《关于加快沉点行业沉点地域的沉点排污单元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明确提出:“沉点排污单元自动监测设备装置联网或者刷新工作实现后,应由购置建设的重要出资方依照有关技术尺度规范组织验收,验收有关资料交有管辖权的环保部门登记”。
现就现实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恳请予以领导,具体情况如下:
1.排污单元自动监测设备装置联网后要求多长功夫实现验收?未按时限要求实现验收的,是否有相应司法律规予以处罚?
2.排污单元组织验收是否必要有关专家参加,是否有具体的操作流程?
3.对排污单元报备的验收资料,环保部门是否要出具定见?是否要进行现场审核?
4.排污单元出具的自动监控设施验收汇报是否有具体体式和内容要求?
5.排污单元自动监控设施验收情况是否必要公示?公示期多久?
6.排污单元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功夫应以比对监测汇报题名日期、自动监控设施验收汇报题名日期还是验收资料报备日期为准?
回复:
1.沉点排污单元自动监控执行验收过程的具体问题,可参考《固定传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陆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水传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 354)和处所生态环境部门出台的有关划定。现行司法律规、部门规章和我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没有强造性要求。
2.对未按要求实现验收的,现行司法中没有针对性的处罚条款。但沉点排污单元该当依照司法律规尺度规范装置使用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障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留原始监测纪录,并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掌管。监管法律中发现未按划定装置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未保障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或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传染物的,应遵循《大气传染防治法》第九十九、一百条和《水传染防治法》第八十二、八十三条蹬仔关划定予以处罚。
关于水性漆出产过程废水是否为危废叨教的回复
我是一家出产水性漆(水性丙烯酸及水性环氧漆)的企业,出产过程中会产生洗缸废水,废水的有毒有害物质检测了局均没达到危废尺度。
按2016版的危废名录,HW12染料、涂料废猜中内容,第264-011-12,“其他油墨、染料、颜料、油漆(不蕴含水性漆)出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残渣、中央体废料”内容判断,应该不属于危废。
但有个专家说,若是套用900-299-12,内容“出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裁减、伪劣的油墨、染料、颜料、油漆」剽项,把缸壁物质当废油漆也能够说是危废。
我想叨教一下,我们公司出产过程中产生的洗缸废水到底应应该危废处置还是通常固废处置。
回复:
《关于水性漆出产过程废水是否为危废的叨教》来信收悉,对于来信中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你公司出产过程产生的洗缸废水,如能满足《固体废料甄别尺度 公例》(GB34330-2017)第7条有关划定,可不作为液态废料进行治理,不属于固体废料;如不能满足《固体废料甄别尺度 公例》(GB34330-2017)第7条有关划定,则作为液态废料进行治理,属于固体废料,并凭据《国度危险废料名录》或者国度划定的危险废料甄别尺度和甄别步骤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料。
补充:
《固体废料甄别尺度 公例》(GB34330-2017)第7条划定:
7 不作为液态废料治理的物质
7.1 满足有关律例和排放尺度要求可排入环境水体或者市政污水管网和处置设施的废水、污水。
7.2 经过物理处置、化学处置、物理化学处置和生物处置等废水处置工艺处置后,能够满足向环境水体或市政污水管网和处置设施排放的有关律例和排放尺度要求的废水、污水。
7.3 废酸、废碱中和处置后产生的满足7.1或7.2条要求的废水。